党的十八大以来,赤峰市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以生态修复为根基、产业融合为路径、污染防治为抓手、共建共享为支撑,创新推行“以路治沙”“以工代赈”等特色举措,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深度融合,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提质增效,探索出一条生态惠民、利民、为民的可持续发展路径,让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成为凝聚各民族、促进共同繁荣发展的坚实纽带。

一、背景情况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关乎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边疆安全。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把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得牢不可破,是“国之大者”,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绿色根基。赤峰市作为典型的多民族聚居区,坚决扛起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夯实赤峰市民族团结的生态根基。
二、主要做法
(一)在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赤峰市站在“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的原则高度上,重视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关切,分析聚焦民族地区生态保护的主要矛盾、特殊问题、突出特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以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为宗旨,结合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习俗和区位因素,持续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与提升工程,不断推进住房、环境基础设施等完善与升级,既与自然生态修复互补共进,也切实提升各族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一是以系统治沙守护蓝天,改善空气质量。依托“三北”六期等国家重点工程,累计完成防沙治沙和林草质量巩固提升731.29万亩。2025年争取“以路治沙”资金8.4亿元,规模全区第一,在5个旗县区开工建设67条穿沙公路,总里程1039公里,带动治理沙地216.8万亩,形成“修路治沙、治沙护路”的良性循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2025年完成钢铁、焦化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重点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松山区小庙子村通过推广清洁炉具解决冬季取暖污染,2026年上半年,全市中心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93.9%,同比升高2.2个百分点。深入践行生态惠民理念在基层的生动实践,持续提升各族群众生活质量。二是以科学增绿净化碧水,守护饮水安全。严守“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原则,遵循“两屏两区两廊多群”林草保护发展总体布局,优选锦鸡儿、黄柳等耐旱耐沙乡土树种草种,创新乔灌草合理搭配治理模式,推动流动沙地向半固定、固定沙地演变,持续增强水源涵养功能。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化“三水统筹”,实现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三个百分百”。敖汉旗建设多处污水处理设施,创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全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92.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2.7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以安全优质的水环境保障各族群众生命健康。三是以长效管护洁净净土,保障安居乐业。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实现四级林草长责任体系全覆盖,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58万平方公里,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同时,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监管87家重点单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并全面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建立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旗处理”资源化利用体系,有效解决“垃圾围村”,为各族群众创造整洁优美的共同家园,在共建共享中凝聚心理认同。
(二)在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共享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地区要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赤峰市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因地制宜推进民族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一是发挥特色优势,大力发展林草富民产业。按照集中集约集聚的发展思路,推进木本粮油、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灌木加工利用、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5年末,全市林草总产值增至170.5亿元,连续三年保持全区第一。经济林保有量171.8万亩,林果产量达39万吨。灌木林平茬面积125.65万亩,灌木加工转化能力6.6万吨。培育发展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1家。二是培育多元融合业态,拓宽致富渠道。创新推广“光伏+治沙+产业”模式,推进新能源基地建设,启动浑善达克沙地至京津冀绿电输送工程,实现装机41万千瓦,治理沙地1.28万亩,形成“板上发电、板下固沙、板间种植”的立体效益,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翁牛特旗玉龙沙湖、宁城县打虎石民宿等生态旅游项目,直接带动农牧民参与服务经营,促进各民族在共同发展中的交往交流交融。三是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共享绿色红利。持续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引导传统产业向绿而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办理的“某矿业公司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国家典型案例,推动“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成为共识。目前累计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12家、绿色矿山9家、绿色园区2家,引导传统产业向绿而行,在高质量发展中让各族群众共享产业升级带来的长远收益。
(三)在生态文明全参与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人民群众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受益者,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各族群众在共同参与生态治理、守护绿水青山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生态保护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增进彼此交流合作,形成团结友爱、互助协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为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筑牢生态根基。一是创新惠民参与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在三北“六期”等重大生态工程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等先进模式,优先吸纳当地各族群众参与,让农牧民在参与建设中获得劳务报酬,从“要我治”变“我要治”,激发守护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二是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凝聚治理合力。深化政企合作,引入三峡集团、“蚂蚁森林”项目等资源,完成防沙治沙32.4万亩。培育“七彩志愿服务”“奶茶议事会”等特色品牌,运用“三色马甲工作法”“积分制”等方式,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各族群众参与环保宣传、监督与管护,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增强社会凝聚力。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价值认同。成功推动敖汉旗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喀喇沁旗被命名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这些“国字号”荣誉不仅为全市提供了可复制样板,更通过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让示范成果惠及各族群众,以点带面提升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让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
三、工作启示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始终。必须把党的领导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胸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工作全局,与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同部署、同推进,凝聚起各族干部群众共筑生态安全屏障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生态惠民利民,把绿色福祉转化为民族团结的牢固纽带。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生态环境改善与民生保障、收入增长紧密结合,推动生态建设成果普惠于民。通过培育生态产业、改善人居环境、健全生态补偿等方式,让各族群众共建绿水青山、共享生态红利,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中夯实民族团结根基。
(三)坚持多元协同共治,构建全社会共建美丽家园的参与格局。必须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拓宽参与渠道,激发出各族群众的创新创造力。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载体,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凝聚共识、增强自觉,在共治共享中增进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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