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核心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金监管,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强化资金保障,筑牢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根基
紧密结合我市公共文化发展总体规划,强化财政投入与规划目标衔接,构建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精准把握上级政策和资金投向,今年以来,积极争取并及时下达上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和体彩公益金9686万元。同时,资金在空间布局安排上,重点向基层、向农村牧区、向薄弱环节倾斜6308万元,占比65.1%,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化。另一方面,足额安排本级资金。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98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持续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为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下达资金2378万元,重点支持基层“三馆一站”、综合文化站(中心)、农家书屋(草原书屋)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地级市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和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打造公共文化特色品牌。下达资金2795万元,重点支持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项目,以红山文化、辽文化为代表的地域文化研究保护成果丰硕,红山文化旅游节等特色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乌兰牧骑创作舞台艺术作品100余部精品剧目荣获国家、自治区级荣誉50余项,被国内业界称为“赤峰话剧现象”,擦亮赤峰文化名片。助推全民健身。下达项目资金和体彩公益金2824万元,支持18个公共体育场馆运维、免费或低收费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举办“民BA”、社区运动会等33个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构建覆盖广泛、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强化资金监管,用好公共文化服务资金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问效”导向,建立健全覆盖公共文化项目的预算绩效指标管理体系,科学设定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满意度等绩效目标,确保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公正。严格实施绩效中期运行监控,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健全资金监管体系,筑牢“安全”防线,严格执行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监管责任。充分利用财政一体化系统,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穿透式监管,确保资金流向清晰、使用合规。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努力加大市本级财政投入,配置财政资源,调优财政支出,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记者:王丽超 通讯员:王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