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调解员,要不是你们耐心调解,我们这地不知道啥时候才能种上!”近日,宁城县人民法院圆满化解了一起僵持多年的土地租赁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04年,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某村民委员会按上级要求以“返租倒包”形式(即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通过租赁方式,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集中租赁,再成规模承包给市场主体或农户经营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向本村村民租赁土地用于奶牛养殖。后该村民委员会与张某等6人签订《养奶牛协议书》。协议约定土地使用费每年每亩50元,协议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然而,合同期满后,张某等6人多方推诿,拒不返还土地,致使该村民委员会2026年度土地租赁费损失3300元。双方经乡镇政府多次调解无果,最终,村民委员会向宁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后,案件进入先行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调解优先、快调快结”原则,兼顾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宣讲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双方合同权责边界;另一方面以乡情为纽带、以利益平衡为切入点,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释法析理与情理交融的沟通,双方多年心结被巧妙化解。张某等6人给付了土地承包费,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久拖未决的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向宁城县人民法院送来锦旗致谢。
下一步,宁城县人民法院将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内涵,持续践行为民初心,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不断创新解纷方式,靠前倾听民意,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持续释放司法温情,让司法温度浸润百姓心田。(记者:王艳国 通讯员:韩仲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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