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关切,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以个案整改推动行业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全面规范散装食品标签管理,用司法力量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散装食品因经济实惠、选择多样,深受广大市民喜爱,但其标签标注不规范、信息缺失等问题,也是常见隐患。今年3月,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超市等经营主体,在销售散装食品时未在容器、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法定必备信息。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更存在潜在食品安全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线索核查后,办案人员迅速固定证据,依法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磋商函。阐明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整改要求,督促其依法履职、限期整改,并建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整治,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收到磋商函后,职能单位高度重视,对检察院的磋商意见全部采纳。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迅速对涉事经营主体开展监督检查,对相关涉事超市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予以警告。目前涉事超市均已完成标签规范更新,信息完整清晰、标注醒目规范;同时,职能单位印发《关于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红山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散装食品销售行为专项整治。(记者:张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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