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无声”,司法“有情”。日前,一起当事人均为聋哑人的离婚纠纷案件在红山区人民法院得到成功调解。
张某(化名)与李某(化名)均为聋哑人,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常发生矛盾,后分居数年至今,婚姻虽存续但两人已经形同陌路。因涉及子女抚养等诸多问题又沟通困难,故双方都想借助法律途径结束此段婚姻。
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为当事人开启“绿色通道”,第二天即组织调解,考虑到双方都是聋哑人的特殊情况,特别邀请了赤峰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作为手语翻译参加案件调解,确保当事人真实意愿精准表达。
经法官了解,双方当事人育有一儿一女,无财产纠纷,因长期分居和沟通障碍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双方就离婚事宜多次协商,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法官、调解员综合双方感情状况,结合长期分居的实际情况,判定双方已再无和好可能。为避免后续诉累,法官、调解员从事实、情感、责任、法律等方面对双方耐心疏导,充分运用手语翻译准确交流意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张某与李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该案件的圆满解决,是红山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不仅体现了法院对残障人士的关怀与尊重,也彰显了法官在处理复杂家事纠纷时的智慧与温情。下一步,红山区人民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在兼顾审判质量的同时,更注重对特殊涉诉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将司法的温度融入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让公正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记者:王艳国)




